项目名称:****活性炭滤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一、变更原因
本项目于2026年8月17日通过**阳光采购****公司在**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的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因采购人需求变化,现对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的第3款、第4款内容;第三章第二条的第2.2款中技术评分部分“检测能力”、“产品质量保障”评分内容及获取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予以变更,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二、变更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的第3款变更如下:
原内容为:“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由国家卫生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现将其变更为:“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由国家卫生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其中供应商如为经销代理商的,需提供自身具备的或其上游制造商具备的有效期内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的第4款变更如下:
原内容为:“涉及产品的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响应,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现将其变更为:“涉及产品的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活性炭产品授权委托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供应商如为制造商,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三)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二条的第2.2款中技术评分部分“检测能力”、“产品质量保障”评分内容变更如下:
“检测能力”原内容为:“所****实验室,按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分:每提供 1 名高级职称人员计 2 分,每提供 1 名中级职称人员计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证书无效不得分)”,现将其变更为:“所****实验室,按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分:每提供 1 名高级职称人员计 2 分,每提供 1 名中级职称人员计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证书无效不得分)。注:供应商如为代理经销商,需提供其自身的或上游制造商的相应证书及职称扫描件才可以计分,不提供或证书无效的不得分”
“产品质量保障”原内容为:“供应商提交产品质量保障方案,需同时提供:①原材料、生产、成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文字说明;②完整生产设备清单;③生产现场、安全目视化彩色实拍照片。按提交资料完整度计分:3 分:文字管控方案完整、设备清单齐全、现场实拍照片清晰完整;2 分:文字管控方案存在少量缺失、设备清单简略、照片数量不足;1 分:仅提供部分管控文字,无完整设备清单或无现场实拍照片;0 分:未提交产品质量保障方案。注:未提交方案不予计分;提交虚假资料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后采购人现场核查,实际情况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取消中选资格。”,现将其变更为:“供应商提交产品质量保障方案,需同时提供:①原材料、生产、成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文字说明;②完整生产设备清单;③生产现场、安全目视化彩色实拍照片。按提交资料完整度计分:3 分:文字管控方案完整、设备清单齐全、现场实拍照片清晰完整;2 分:文字管控方案存在少量缺失、设备清单简略、照片数量不足;1 分:仅提供部分管控文字,无完整设备清单或无现场实拍照片;0 分:未提交产品质量保障方案。注:1、未提交方案不予计分;提交虚假资料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后采购人现场核查,实际情况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取消中选资格;2、供应商如为代理经销商,需对应提供其上游制造商的关于上述①、②、③中涉及资料才可计分”
(四)获取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原公告“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17时00分”,现变更为“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原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9:30”,现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9:30”。标书代写
三、相关通知
各位供应商:
感谢各位供应商积极参与本次项目,请各供应商及时查阅本公告,按本公告变更内容修改原采购文件内容,其它未提及事宜以原采购文件要求为依据。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175****1025
采购组织方:**阳光采购****公司
地址:****市**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赵鑫
联系电话:185****5015、0471-****024
邮箱:****@qq.com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