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 3 号令)》、《**市****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市基本****药店务协议(2025版)》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现公布如下:
机构名称:****药店
地址:**省**市**市国林路70号
类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解除原因:存在不合理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后,****药店就医购药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联系电话:0598-****493、0598-****867
地址:**市金叶大厦4楼、**市燕**路1606号
三****中心**管理部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