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2026-2028学年校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小学2026-2028学年校服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 采购包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价总价最高限价(元) |
计量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1 |
小学生校服 |
1.00 |
395.00 |
项 |
否 |
| 2 |
中学生校服 |
1.00 |
365.00 |
项 |
否 |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标书代写 |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
| 9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 10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9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8:00时(**时间,下同)。
获取地点及方式: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word格式文档,将所报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及获取采购文件对公转账付款凭证(注:须注明所报名的项目编号和采购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我司电子信箱(****@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采购文件发送事宜。潜在投标人须获取文件手续,且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公司不接受未办理获取文件手续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与质疑。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9月8日上午9:30之前提交到**市**区**路66****花园1号楼A区2层(****)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标书代写
8、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8.1开标时间:2026年9月8日上午9:30;标书代写
8.2开标地点: **市**区**路66****花园1号楼A区2层(****)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县劳英路145号
联系方式: 林老师0599-****740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省**市**区**路66****花园1#楼A区二层
邮 编: 350000
联系人:林强、李静、林松芳、陈勇夫
电子信箱: ****@163.com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日期: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