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文化中心篮球场改造及综合配套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磋商公告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文件、磋商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原特定资格条件
| 特定资格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现更正为
| 特定资格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更正事项2: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技术部分评分”
| 项目负责人 |
3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2分,本项满分3分。【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及磋商响应截止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当月不算)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标书代写 |
| 技术负责人 |
3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加1分,本项满分3分。【须提供该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磋商响应截止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当月不算)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注: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标书代写 |
| 项目管理团队 |
3 |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装饰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劳务员岗位证书,每提供一个岗位人员的材料得0.5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该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磋商响应截止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当月不算,磋商响应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提供相关劳动合同佐证,视同符合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注:单人单岗,不重复计算得分。】标书代写 |
现更正为
| 项目负责人 |
3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1分,本项满分3分。【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及磋商响应截止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当月不算)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中级、高级职称不重复计分,取最高级别计分。】标书代写 |
| 技术负责人 |
3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加1分;具有市政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加1分,本项满分3分。【须提供该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磋商响应截止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当月不算)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注: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中级、高级职称不重复计分,取最高级别计分。】标书代写 |
| 项目管理团队 |
3 |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市政工程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劳务员岗位证书,每提供一个岗位人员的材料得0.5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该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磋商响应截止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当月不算,磋商响应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提供相关劳动合同佐证,视同符合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注:单人单岗,不重复计算得分。】标书代写 |
更正事项3: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商务部分评分”
| 满意度情况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供应商自身已完成的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修缮工程)业主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满意度评价证明材料(评价为满意或优或优良或90分(含)以上)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②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③提供服务评价为“优”或“满意”(或优良或90分(含)以上)的盖章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本项与“1.业绩情况”评分项同一项目的不重复计分。】标书代写 |
现更正为
| 满意度情况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供应商自身已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业主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满意度评价证明材料(评价为满意或优或优良或90分(含)以上)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②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③提供服务评价为“优”或“满意”(或优良或90分(含)以上)的盖章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本项与“1.业绩情况”评分项同一项目的不重复计分。】标书代写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中同一内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 址:**省**市荔**西天尾镇洞湖村四组166号
邮 编:351100
联系方式:李敏 130****6665
2.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荔****分区单元控规范围内棠颂和府邸(一区)8#3204
邮 编:351100
联系方式:王冕 185****5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冕
电 话:185****5853
****
2026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