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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579263 | 建设单位法人:陈绍珍 |
| 陈绍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镜洋镇 |
| ****年加工塑料颗粒 800 吨、电子塑料外壳 100 万个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镜洋镇(租赁福****公司车间) |
| 经度:119.288260 纬度: 25.7861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14 |
| 榕融环评〔2025〕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7-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 |
| 1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57926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81MA8UHC6M2E | 验收监测单位:**安谱****公司 |
| ****0582MA31PXDW4X | 竣工时间:2025-06-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27zfU6T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加工塑料颗粒 800 吨、电子塑料外壳 100 万个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塑料颗粒 200 吨 |
| 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子塑料外壳:EVA颗粒→注塑→修边→检验→成品; 塑料颗粒:EVA颗粒、POE颗粒、PE颗粒、SEBS颗粒→拌料→投料→挤出造粒→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颗粒:EVA颗粒、POE颗粒、PE颗粒、SEBS颗粒→拌料→投料→挤出造粒→成品 |
| 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处理: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 废气处理:注塑废气、挤出造粒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的排气筒外排(DA001);投料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的排气筒外排(DA002); 噪声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处置:设一处危险固废暂存间,面积 20m2,储存间贴明 显警示标志并设好围堰和地面防渗,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设一般固废暂存,生产固废统一收分类收集后外售;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工人清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处理: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 废气处理:挤出造粒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和投料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一起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DA001); 噪声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处置:设一处危险固废暂存间,面积 20m2,储存间贴明 显警示标志并设好围堰和地面防渗,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设一般固废暂存,生产固废统一收分类收集后外售;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工人清理处置。 |
| 挤出造粒和投料废气各自分别处理后分别排放变更为分别处理后一起排放,减少排气筒数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地面采取防渗,按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生产车间等按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且具有防雨、防渗、防风、防日晒等功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厂区重点区域应采用有效防渗等施,切实防止因污水、废物扬散、流失和渗漏问题造成土壤污染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严格落实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公司强化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完善环保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车间内严禁烟火;配备相应的堵漏 材料(砂袋、吸油毡等)。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环境管理 ****公司经理负责制下设兼职 环境监督员 1~2 人,在项目的运行期实施 环境监控计划,负责日常的环境管理。 (2)排污申报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第 11 号)可知, 本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因此,建 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 排污之前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进行排污许可申报。(3)竣工验收 根据生态环境部 2017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本项目应在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竣 工环保验收;环境保护设施需要进行调试 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 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4)排污口规范化 建设项目应完成排污口规范建设,投资应 纳入正常生产设备之中。各污染源排放口 应设置专项图标,执行《环境图形标准排 污口(源)》(GB15563.1-1995)。 要求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 方形边框,背景颜色、图形颜色根据下表 确定。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 处,并保持清晰、完整。 (5)自行监测 项目主要考虑运营期的环境监测,主要对 场区各环保设施进行监测。根据《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排污单位自 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规 定,本环评对本项目提出环境监测计划建 议 | 实际建设情况: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厂区重点区域内已做好环氧树脂防渗防止因污水、废物扬散、流失和渗漏问题造成土壤污染,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做好危废间防渗工作、做好火灾等炸风险防范措施。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公****公司办公室 主任兼任,组织和协助相关部门制定 或修订相关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 2、本项目以完成排污登记工作,排污许可证编号**** 3、已落实“三同时”制度。 4、项目已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规定,已制定好自行监测计划。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8 | 0 | 0 | 0 | 0.018 | 0.018 | |
| 0 | 0.009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0009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408 | 0.898 | 0 | 0 | 0.408 | 0.408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三 级标准(NH3-N 指标参照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 1B 等级标准) | 化粪池 | 已依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对生活污水排放口进行检测 |
| 1 | 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含 2024 修改单))中表 5 标准,臭气浓度执行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 排放 限值 | 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 | 已对废气排放口依照环评报告及验收要求进行检测 |
| 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 准 | 减震、隔声 | 已依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
| 1 |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存放于一般 固废堆场,定期出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 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存放于一般 固废堆场,定期出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 托**省****公司进行处置 |
| 1 | 加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严格落 实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公司强化安 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完善环保安全管理 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 检查;车间内严禁烟火;配备相应的堵漏 材料(砂袋、吸油毡等)。 | 已做好危废间防渗工作、做好火灾等 炸风险防范措施。 |
| 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省****公司所****处理厂统一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省****公司所****处理厂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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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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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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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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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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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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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