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决定对位于新****小区南大门东侧1楼1间门面房屋(4-118号),面积约89平方米。出租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决定以挂牌竞价方式进行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招租资产的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标的物位置及概况 |
资产类型 |
数量 |
租赁年限(年)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 ****房屋租赁项目 |
新****小区南大门东侧一楼门面房屋(163号),面积约89㎡。 |
非住宅 |
1间 |
3 |
5.3 |
二、竞租人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 申请人可于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4日上午9时00分前携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到****报名。
四、发包截止时间和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一)发包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上午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二) 发包地点:**新**互联网+电商物流园北楼14楼1409****公司会议室)。
(三)联系电话:0554-****302,刘经理
五、特别提醒:
1、本次出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出让方仅负责确保租赁期间通水通电的基本使用条件。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实际位置、结构、面积、设施设备状况及周边环境。参与竞拍即视为完全接受标的物现状,成交后不得以未勘察或对标的物现状不了解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或调整成交价格。
2、竞得人在成交后,合同签订前须向出让方支付三年总成交价款的5%作为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
六、特殊要求: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若****政府规划调整等情况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协议解除。出租方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并按当年未使用天数退回租赁费用,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索要其他经济补偿;若遇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资产无法使用,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偿。
七、该租赁项目最终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八、该资产经营权租赁项目具体条件详见合同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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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