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
**名称:****公司煤炭**港到****储煤场综合物流询价采购(2026年08月19日)
**编号:****
需方单位名称:****
交易方式:综合物流询价采购
交易时间:2026年08月19日 08:29:11至2026年08月22日 08:29:10
交货日期:2026年09月15日 00:00:00至2027年03月31日 23:59:59
交易保证金:按元/吨支付2.0元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2日 08:24:10标书代写
二、产品信息
运输方式:汽运
物资品种:煤炭
运输总量:80000.0吨
承运货量:80000.0 - 80000.0吨
运输路线:**港至****储煤场
运距/公里:30.0
三、考核条款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提前通知乙方日调运计划,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日调运计划进行煤炭的运输,并对整个运输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1.2在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并根据合同规定获得其他补救措施,乙方应协助将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并赔偿甲方损失。
1.3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书和文件,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警告,并有权处罚且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
1.4甲方根据合同约定有权对乙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对乙方运输车辆司乘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与告知,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甲方相关制度一经向乙方公示,本合同签订后,视为乙方无条件认可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同意遵守相关要求和服从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处罚且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
1.5如乙方服务效率和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甲方有权做出责令乙方进行整改、解除合同履行且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等决定,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1.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车辆进行全程卫星定位监控和封签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1.7及时向乙方提供煤炭调运计划。
1.8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接收煤炭并向乙方支付运费。合同期满货物安全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结算后合同期满三个月后双方无异议,乙方提出返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甲方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
1.9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做好运输车辆排队、放行、发放流程表等工作,做好到厂计量、采样等工作,同时要确保厂内部道路畅通、煤场留有足够卸煤场地,以满足乙方运输车辆在厂内运输、接卸。
1.10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依据《****集团供应商失信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之规定,将****集团公司列入“失信处置名单”,乙方对此规定及事实应清楚并且表示同意。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需满足该项目询价时甲方提出的所有询价资质、业绩等条件要求。合同签订后,若甲方发现乙方在询价时资质、业绩等条件弄虚作假,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处罚且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
2.2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配置运力,保证按照甲方要求的日调运计划顺利进行,包括极端天气、疫情管控、交通限行、节假日等,即乙方能正常投入使用车辆的运输能力不低于900吨/日,且自有车辆数量不少于30辆。
2.3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保质保量完成煤炭装货地装车、厂内外运输、交货地卸车等全部事项后,同一批次来煤运输结束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标准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运费。
2.4乙方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国六),并遵守甲方的调度指挥与管理。
2.5本合同为煤炭运输服务合同,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合法经营,并且要确保人员、车辆、煤炭和相关设备设施的安全,服务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全部为乙方承担。如乙方出现违规作业或影响安全的行为等而造成甲方、供煤方或第三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6乙方运输车辆需全部安装导航系统及行车记录仪,具备对每台运输车辆用时、启停、行驶路线、停留等信息进行全程监控的功能,并派专人对导航系统及行车记录仪画面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监控(检斤室),乙方需及时保存车辆行驶信息历史数据,每月将影像、导航数据等交与甲方留存;乙方负责记录出港时间、到厂时间,对运输路线变更、长时间停留等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并记录,每天上传至甲方指定人员,每月将记录整理册并交甲方留存。乙方提供导航系统及行车记录仪系统的登录账号供甲方随时监控,在服务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人员对该系统进行授权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给乙方设置相应的管理权限。
2.7乙方必须充分了解装货地、途经线路在各方面的限制及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当地车载限重、装卸能力及环保等要求,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道路运输的有关规定,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全部安全及经济责任。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违章罚款、沿途道路破坏而发生的处罚及经济损失等,全部属于乙方责任,与甲方无关。
2.8乙方****公司具备安全经营、营运资格的证书和文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并保证在承运本合同货物时上述证书和文件始终有效。
2.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签订合同后与甲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按要求做好相关安全、职业健康等工作,定期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对乙方主要要求如下:用于本项目安全生产方面的费用不低于合同总额2%;作业人员在合同执行期必须有工伤或人身保险,额度要求不低于100万元/人;按国家要求做好职业健康管理,为作业人员配置和定期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特种作业、特殊工种需专门职业健康体检等。****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2.10如承运车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机械设备损坏、交通管制或其它影响承运安全和承运速度的事项,乙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11乙方根据合同约定与甲方的要求及时到达装货地装载煤炭,并做好整个煤炭运输途中至交货前的监管、环保措施等工作,在此期间货物损毁灭失或延迟交货的风险、费用和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2.12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预计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如发生扣减,须在5日内补齐扣减额,乙方未补齐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选择继续履行的,有权以应付未付乙方的运费冲抵履约保证金。
2.13乙方必须保证运输车辆充足,乙方对整个运输过程、装车、卸车时的安全风险或对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在承运过程中,发生人身、车辆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2.14乙方须严格遵守供煤方整个装车过程中的相关规定,听从供煤方指挥。如因不服从供煤方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后果严重的,甲方有权处罚且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
2.15乙方须按运输车辆的核定载重严格控制车载量。乙方须确保运输车辆清洁卫生、安全可靠,装货前须将车厢打扫干净,车厢内不得有积水、沙土、其它残留货物和杂物等。入场过重车衡后不得发生放水、放油等减轻车辆重量等事件。
2.16乙方须确保运输车辆保险投保额大于货物价值,并应向甲方提交保单复印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留置甲方货物。乙方不能免除交货时未发现的乙方责任。
2.17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如发现装货地掺矸煤、清底煤、过火煤、以及煤中石头杂物太多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人员汇报,同时拒绝承运。若乙方未向甲方汇报仍承运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运的问题煤炭且不予结算问题煤炭运费。若因乙方行为导致甲方被供煤方扣款的,则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乙方的运费中扣除该煤炭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处罚且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
2.18乙方负责卸货港煤炭管理工作:包括货物到港后的接货、卸货等相关文件办理,煤炭在**堆放期间安全管理及定期检查工作,协调港方及时对煤堆攒垛、覆盖。乙方责提供**储煤场监控画面,并将监控功能在甲方指定电脑或平台上展示,每月末将储煤期间监控画面整理后交甲方留存。
2.19乙方负责西部、CBD、**及临时煤场存煤月末盘煤工作(采用激光盘点仪等先进智能化设备盘点体积,按要求盘点密度,出具煤堆体积图像及密度统计表)。
2.20运煤船抵达抵卸货港后乙方负责检水尺。卸船过程中甲乙双方根据装船煤种进行分仓取样并送检,并将水尺检定单及化验单提报甲方。煤炭到达卸货港的检水尺、取样化验、出港二次检斤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不可抗力
3.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一方所遭遇的,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对该事件的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的自然事件或社会事件,包括如战争、封锁、骚乱、疫情、突发应急事件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等。
3.2如在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无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合同范围的业务无法继续开展,双方可终止合同,双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发生本条款约定情形之前产生的违约责任,各方应继续承担。如果一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对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该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本合同。
3.3如任何一方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在任何情况下,应在该方知悉该不可抗力事件后的3天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不可抗力通知”)。不可抗力通知必须载明该方遭受到的不可抗力事件类型及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预计的对该方的影响和持续期间。
3.4如果一方在第6.3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对方发出了不可抗力通知,则该方的义务和责任应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内中止,条件是该方应做出所有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任何后果减至最低并在最大可能的范围内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该方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重新正常履行本合同。
3.5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运输义务或造成所运输煤炭的灭失,则乙方无权就该未履行的运输义务或灭失部分的煤炭要求甲方支付运费。
4其他条款
4.1生效条件 有关本合同以及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做出,经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4.2合同条款无效的影响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除导致该条款及与该无效条款相关的条款无效外,不应影响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效力。
4.3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到本合同煤炭全部运输进厂并结算、付清费用完毕止。
4.4保密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保密,未经许可不能对外转让,除非法律规定需要。
4.5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相关要求执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运输量,甲方有权扣除部分运输费用,扣除标准按运输进度合理确定。
4.6纠纷处理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中国相关法律未能涉及的事项,则按本合同内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纠纷时,****法院提起诉讼。
4.7禁止转包分包约定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或将合同工作转包或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乙方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乙方擅自对外分包的,甲方有权拒付分包部分的合同价款,并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4.8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4.9本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后至 2027年03月31日,本合同内货物运输完毕止。
联系人:袁学志 联系电话:151****6439
发布单位:****
发布平台:国能e商(网址:www.e-ce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