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台风“美莎克”灾后高标准农田设施修复重建工作,保障农田灌溉用水需求,根据桂财采〔2019〕72号、桂财采〔2021〕6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局拟对**县三里镇(灵湖村、三江村)水利渠道、**镇上棉村田间生产路维修项目施工服务单位进行自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三里镇(灵湖村、三江村)水利渠道、**镇上棉村田间生产路维修项目。
二、报价形式
本项目位于**县三里镇灵湖村、三江村及**镇上棉村,受台风“美莎克”带来的特大暴雨影响,境内河水暴涨漫溢,项目片区水利设施、田间道路遭洪水持续冲击浸泡,出现渠道坍塌淤塞、机耕路破损路基冲空等问题,灌溉输水、农机通行功能完全丧失,直接影响周边耕地正常引水和农机下地作业,严重干扰当地农业生产秩序。本项目预算总投资约53.62万元,最高控制价为536200元,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供应商报价包含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运输、安装、税费及现场管理等所有相关费用。
三、采购形式
自行询价采购。在符合采购需求、施工资质和工程质量标准相等的前提下,****小组将根据报价人所提供的报价,以提出合理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单位。该报价人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人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施工内容:**县三里镇(灵湖村、三江村)水利渠道、**镇上棉村田间生产路维修项目,维修渠道4条总长334m,**田间道路3条总长326m(具体以实际施工需求及现场情况为准)。
(二)施工要求:严格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满足片区农田灌溉用水需求。
(三)完成期限: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及验收,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工期相应顺延。
五、资格要求
(一)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二)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表示认可我方所述要求,且不可撤回。
六、注意事项
(一)询价截止时间:被询价的供应商,请在2026年8月28日18:00前将报价材料密封送达至**市****农田建设管理股(**市**县**路232号)。标书代写
报价材料必须密封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未按规定时间送达视同放弃。报价函送达后,即表示认可项目采购要求,且不可撤回。标书代写
(二)报价材料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三)报价材料送达地址:****农田建设管理股(**县**镇**路232号 )
七、其他要求
(一)报价材料包含: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等(提供影印件加盖原件章)及报价函。
(二)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将纸质材报价函、营业执照、水利水电行业或市政行业资质证书等响应文件一起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封贴处密封盖章。需要在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等信息。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市**县**镇**路232号
联系人:覃映雪
联系电话:0772-****671
附件:**县三里镇(灵湖村、三江村)水利渠道、**镇上棉村田间生产路维修项目施工服务单位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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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