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本“**县2026年淮河**片老旧小区改造EPC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答疑如下:
疑问1:我单位是大型企业,拟与一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该中型企业承担40.1%的施工工作。若我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中型企业承担合同金额为40.1%、联合体中的中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型企业及大型企业共同提供《(三)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承诺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不满足,还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复1:满足,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对应的材料。
疑问2:“招标文件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若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中小微企业,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中小企业承担合同金额不低于40%”,请问该合同金额指的是施工工程费合同金额还是EPC总承包合同金额
答复2:该合同金额指的是施工工程费合同金额。
疑问3:我单位是大型企业,拟与小型企业组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企业承担施工合同额的40%,小型企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这样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还要提供其他材料
答复3:满足,大型企业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对应的材料。
疑问4:我单位是大型企业,拟与小型企业组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企业承担施工合同额的30%,小型企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我单位再出具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承诺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4:不满足,大型企业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中小企业承担合同金额不低于40%,****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对应的材料。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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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