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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2026-08-1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城****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年产160吨钢卷尺尺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冷却废水经废水收集桶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不外排。
2、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钢卷尺拉漆烘干、罩光、印字烘干工序废气以及危废暂存间废气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废气,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表2排放限值、《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表3排放限值、《《**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附件2排放建议值、《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补充修订版)》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A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营运期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按照环评要求,固废妥善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四、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年产160吨钢卷尺尺带扩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监督****监察大队负责,应明确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加强施工期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报告。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公 章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