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6-39366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6〕175号
成文日期: 2026-08-19
关于2026****小学食堂及功能房等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6〕175号
关于2026****小学食堂及功能房等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第三小学: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2026****小学食堂及功能房等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黎三小发〔202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6****小学食堂及功能房等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小学食堂及功能房等改造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小学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第三小学内。
四、建设工期:3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食堂:水泥混凝土380.3平方米、排水沟 截水沟160.8米、实心砖墙31.55立方米、金属(塑钢)门1.89平方米、块料楼地面13.5平方米、基础梁1.72立方米、墙面一般抹灰226.92平方米、抹灰面油漆174.3立方米、吊顶天棚204.8平方米、全玻自由门8.1平方米、木质门5.67平方米、普通灯具11套、隔离护栏10.4米、橡胶板楼地面878.84平方米等;2、功能房:洗脸盆3组、石材窗台板3.36平方米、平整场地94.16平方米、镜面玻璃12平方米、橡胶跑道408平方米、铺种草皮1.85平方米、橡胶板楼地面878.84平方米、窗帘216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72.3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和省级资金72.32万元。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抄 送:县统计局、教体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局
**** 2026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