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
关于****日加工120吨大米生产线及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日加工120吨大米生产线及仓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中鱼口镇中富村十组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投资 2600 万元在**省**市**中鱼口镇中富村十组建设****日加工120吨大米生产线及仓库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4074平方米,设置去石机、色选机、抛光机、烘干机、热风炉等生产设备;项目生产规模为日加工120吨大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废气分别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达到《**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附件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稻谷烘干粉尘通过沉降室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大米加工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初清初筛粉尘、物料进料和装卸粉尘分别通过封闭车间沉降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后无组织排放。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东、西、北三面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南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分类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暂存于厂区,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报批稿-日加工120吨大米生产线及仓库建设项目.docx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435
通讯地址:益****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