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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补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农业农村局组织田块整治、土壤肥料、水利水电、田间道路、工程造价等有关专家,采取实地核查与文本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区2023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补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项目实施方案修改、补充、完善,形成了《**区2023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补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认定本方案基本可行,拟进行批复立项。
现将**区2023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补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9日—8月25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时间内(9:00—17:00****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 系 人:****农业农村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817-****106
电子邮箱:****@126.com
附 件:**区2023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补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