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纯电动乘用车生产线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审批
河南-许昌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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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8-19

项目名称 **市纯电动乘用车生产线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示范区魏武路2139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30666.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朱永智
联系人 杨浩琛 联系电话 166****1995
项目投资(万元) 12300 环保投资(万元) 123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8-17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涂装车间新增套色工艺,在涂胶之后设置套色工序,主要对车辆 A、B、C柱进行喷色漆,来满足部分选购悬浮顶车型的要求,把原有后端喷漆工序移至前段,不新增产能,不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套色工艺包括套色喷漆、套色烘干,其中套色喷漆废气经纸盒过滤后 1套沸石转轮吸附脱附装置,脱附出来的废气与套色烘干工序废气经RTO热力焚烧处理后引入DA002排口排放。 2、原涂装车间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废气为引入DA002排放口合并排放 ,因实际距离太远,风压不够,废气收集效率太低。现设置3根不低于 15 m高排气筒单独排放,新增3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 (DA006/DA007/DA008)。 3、为申报绩效分级,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改为有组织排放,采取生物除臭 15m高排气筒(DA009);危废贮存间废气无组织改为有组织排放,采取二级活性碳吸附 15m高排气筒(DA010),新增2个废气排放口。 4、为提高废气治理效果,原涂装车间调漆、涂胶环节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现配套安装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对废气收集、处理后经DA002排放。点补室有机废气治理工艺由原引入RTO焚烧处理改为二级活性碳处理后,仍经DA002排口排放; 5、涂装车间喷漆、流平有机废气,原为经干式喷漆房漆雾预处理 RTO热力焚烧处理后通过DA002排口排放,因有机废气浓度含量偏低,影响RTO运行效果,现提标改造增加1套沸石转轮吸附脱附装置,沸石转轮系统对低浓度废气进行吸附浓缩后再进入RTO焚烧炉处理,后仍经DA002排口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涂装车间喷漆、流平有机废气及新增套色系统喷漆废气采取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2套)及RTO热力焚烧措施后通过厂区现有4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涂装车间6台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废气采取管道负压收集后措施后通过3根不低于 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危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管道负压收集、二级活性 碳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 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管道负压收集 生物 除采取管道负压收集、生物除臭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涂装车间调漆、涂胶环节无组织废气采取管道负压 收集 二级活性碳吸附措施后通过厂区现有4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废活性碳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车间封闭及风机减振
承诺:**** 朱永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朱永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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