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地块位于**市**区富春江畔的**市灵桥镇工业功能区,总面积为21453m2,合32.2 亩。调查地块南侧为**民兴纸业,西侧为富****公司,北侧为富春江,东侧为****纸业。
2、该地块2000 年前为农田,2000 年至2021 年为****,2021年停产后空置。2000 年12 月建成****,用于生产涂布白板纸,拥有一条1760 型涂布白卡纸生产线及相应配套设施。2002 年6 月灵泰纸业扩建一条年产3 万吨涂布白板纸生产线及相应配套设施。于2007 年扩建一套年产3 万吨瓦楞纸生产线;于2021 年3 月搬迁。
3、****人民政府颁布的《**市**区****总体规划》,该地块后期规划为教育用地(A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4、土壤检测结果:本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
5、地下水检测结果:场地内地下水耗氧量和氨氮检出浓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耗氧量和氨氮属于地下水一般化学指标,非毒理学指标,地下水水质不会对地块未来利用造成影响,所以不作为关注污染物进行后续风险评估。建议对地下水水质因子开展定期跟踪监测,加强地下水监控能力建设,完善地下水位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对地下水水位、水量的动态监控,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
根据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要求,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可进入下一步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