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地块位于**市**区灵桥镇工业功能区,总面积为56759 平方米,约合85.1 亩。该调查地块南侧为恒丰碳酸钙厂,西侧为灵礼路,北侧为富春江,****造纸厂。
2、该地块2000 年前为农田;2000 年,中联纸业成立,具有一条年产1 万吨涂布白卡纸的生产线;2002 年中联纸业变更企业名称,更名为**纸业,扩建一条年产3 万吨涂布白卡纸的生产线;2004 年**纸业进行技改,将产能扩大到年产9 万吨涂布白板纸;2020 年3 月,****公司将530 平米厂房租借给**蓝****公司,该租用场区仅用于办公场所和灭火器组装实验,不进行生产作业;2021年3 月,**纸业搬迁。
3、根据**富****集团有限公司用地规划,该地块将来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A3(小),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4、土壤检测结果:本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
5、地下水检测结果:场地内地下水pH、浑浊度、总硬度、耗氧量、氨氮和铁,场地外浑浊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pH、浑浊度、总硬度、耗氧量、氨氮和铁属于地下水一般化学指标,非毒理学指标,地下水水质不会对地块未来利用造成影响,所以不作为关注污染物进行后续风险评估。建议对地下水水质因子开展定期跟踪监测,加强地下水监控能力建设,完善地下水位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对地下水水位、水量的动态监控,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
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要求,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可进入下一步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