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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局关于**中央法务区****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函》的相关要求,****依照《****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中央法务区公共公益宣传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前期发布公告后,我局共接到三家单位****协会、****协会、**市基****协会),经组织磋商和评审,****协会作为项目承接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对此项目的承接方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8月25日(5个工作日)。如对本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书面提出。
地址:******中心3号楼160室
电话:0871-****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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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