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金租零售租赁业务等系统外包驻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九鼎金租零售租赁业务等系统外包驻场服务项目
2.拟采购对象的说明
为九鼎金租提供零售租赁业务等系统开发运维外包驻场服务。
3.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零售****公司重要信息系统,具有较强的专有性和技术依赖性,原厂商掌握全部系统功能模块源代码、完整技术文档及底层数据结构设计,原厂商拥有系统全部源代码知识产权,受知识产权相关约定约束,我司不具备向第三方厂商移交全套源代码并委托其实施二次开发的条件,且原厂商曾参****公司其他内部系统的对接改造项目,能够从源头上提升代码开发质量,减少因不熟悉源代码导致的开发程序漏洞或缺陷。如果选择其他厂商无法保证二次开发过程中代码交付质量及效率,****公司业务系统持续平稳运行。为保证项目的安全性、一致性、连续性、及时性,并有效控制系统风险、降低开发成本,同时满足《****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要求: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要求。因此本项目采取单一采购方式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市**区国泰路11号2308室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论证意见 |
| 李飞 |
******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附件 |
| 万忠芝 |
****协会 |
高级会计师 |
见附件 |
| 康琰 |
****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附件 |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四、公示期限
2026年8月20日8时30分至2026年8月26日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8月20日8时30分至2026年8月26日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133号5号楼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1-****5039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路21****广场B区
项目负责人:张志霞、杨帅鑫、王龙飞、崔钟文、张庆玉
联系电话:177****1796
电子邮箱:****@163.com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