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学年度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X)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2026-2027学年度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 +X )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2026-2027学年度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 +X )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2026-2027学年度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X)项目于2026年07月06****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07月28日组织开标及评审,2026年07月31日发布结果公告。 经采购人复核审查,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中》经国务院批准,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规定;《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 lt;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 gt;的通知》(教财[2022]2号)》第十八条“中央财政安排的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要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确保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资金管理要求。 因各供应商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未按要求统一按每人每天5元进行报价,不符合《《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中》》、《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 lt;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 gt;的通知》(教财[2022]2号)》之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采购人就本项目废标终止向财政部门完成备案,本项目废标终止重新开标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9日
采购包1:
名称:****
地址:**县营根**榆路287****教育局
联系方式:0898-****5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红城湖路高路华小区3栋1302房
联系方式:0898-****932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0000MA5TEPLK4G
电话:0898-****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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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