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本院已裁定受理****(****公司)破产清算案。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2010年7月15日,****公司****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500万元(黄运认缴出资450万、黄鑫认缴出资50万元),营业范围为液压及气压动力机械元件研发、制造等。目前,该公司已停产停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须****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公司有担任诉讼代理人、法律顾问等利害关系。
3、截止2026年8月18日,****法院未结破产案件(含“执转破”案件)少于10件。
4、申报机构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公司破产及强制清算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无不良反映。
三、报名及遴选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于2026年8月28日17时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报名。本院于2026年8月31日10时15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开摇号确定管理人。本院随机摇号确定两家机构,第一家为正式管理人,第二家为备选管理人。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机构应于2026年8月28日17时前,线下提交书面申报书以及与申报相关的资格证书、证件、拟组建团队人员信息等。
2、申报机构应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不得再担任本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联 系 人:李国才
联系电话:072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