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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需方: ****
供方: ****
供需双方于2026-04-19签订的《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支付条款变更 进行部分变更,特定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变更内容
原合同条款:
(1)合同签订后,发货前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货前款(164783.04元)。 (2)乙方设备到达现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到货款(164783.04元)。 (3)乙方 设备到达现场并完成设备的安装并通过试运行,出水水质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经甲 方现场人员签字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合同额的全额发票支付合同额35%的验收款 (192246.88元)。 (4)72小时试运行考核合格之日起50天为本合同结束日期,甲方凭乙方等额 发票支付乙方工程款,即合同额的5%(27463.84元)。2026年4月23日第一次变更后合同内 容:签订合同货物进厂后支付10万元,经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货款。2026年4月23日第二次变更后合同内 容:(1)合同签订后,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10万元。 (2)乙方设备到达现场后,甲方 向乙方支付货款20万元。 (3)设备安装并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清余下全部合同货款。
现调整为:
(1)合同签订后,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10万元。(2)乙方设备到达现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10万元。(3)乙方完成设备的安装并通过试运行后,甲方向乙方 支付货款10万元。(4)乙方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清余下全部合同货款
二、补充事宜
无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三、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 需方(公章): | | **** | 2026-08-18 | | **** | 2026-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