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林业碳汇资源合作开发项目合作开发主体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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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开发主体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19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碳市场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碳汇**”行动,充分挖掘**县森林**价值,创新林业发展机制,增加森林生态补偿收益,实现“绿水**就是**银山”的目的,依据生态环境部颁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总局令第31****省委 ****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12月7日)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拟就**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开发主体面向社会开展招商工作,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金实力、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开发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强的投资人作为本项目的**开发企业。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

(二)招商人:****、****促进局。

(三)项目地点:**省**县辖区。

(四)项目基本情况:

1.**规模与分布。全县符合现行政策可开发的林业碳汇项目**约10万亩,涵盖集体及个人林地,具体分布在**县10个乡镇。主要树种包括黄柏、檫木、杉木、桢楠、柳杉等,林木**丰富且适合碳汇项目开发。

2.项目开发范围包括全县符合国家政策允许和中国自愿减排项目(CCER)的所有林地,实际面积、范围以项目最终的审定与核证为准。

二、项目开发时限、**年限及**方式

(一)项目开发时限:自签订项目**开发合同起至完成首期上市交易不超过24个月。如无特殊情况(仅限不可抗力及国家政策调整),项目**开发商未在前述期限内上市交易,招商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项目**开发商。项目**开发商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及其损失由其自行负担。

(二)项目**年限:项目收益期**年限确定为20年。

(三)项目**方式:通过公开招商,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引进有相应资质、技术和资金实力且信誉良好的企业,**开发商采取全过程包干的方式**开发。

三、项目**相关约定

(一)碳汇****开发期间,不改变林地原貌和森林、林地原有用途,不变更林权所有人权属,不干预原有林地按国家管理规定进行正常生产经营、依法采伐活动及正常流转,不影响林权人享受的国家林业补贴、贷款及其他优惠政策等各种权益。

(二)项目**期内,**县境内进行开发建设需征占用林地导致碳汇**项目开发林地面积减少或导致项目**开发企业已投入资金损失的,项目**开发企业不得因此干涉项目实施,并****政府、集体、个人承担任何责任。

(三)全面开发**县符合国家政策许可和中国自愿减排项目(CCER)规定条件的所有林地。

(四)项目**开发企业在本次招商中做出的承诺,应当切实履行。项目**开发企业未按照承诺履行或履行承诺不符合约定的,招商方可单方面解除项目**开发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项目**开发企业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及其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开发产生的林业碳汇减排量权益,由招商方代表所有参与项目的林权所有者统一持有,按照约定的分配机制开展收益分配,在处置收益不低于同期市场价格的前提下,项目**开发企业无权干涉招商方对碳汇资产的处置。

(六)托底处置。在招商方书面同意处置碳汇资产且项目**开发企业已完成项目减排量签发的前提下,项目**企业负责所开发的林业碳汇资产托底处置。项目**开发企业应在(6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场化方式完成托底处置,托底处置的最低保****交易所近30个交易日同类型林业CCER项目的加权平均交易价格,若该时段无同类型交易的,参考******交易所同期同类型项目平均交易价格;招商方需在项目减排量签发后30个工作日内就是否处置出具书面意见,逾期未出具的视为同意处置,企业可启动托底处置程序。

(七)**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成果、监测数据等知识产权归招商方所有,**方仅可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

(八)如达成**意向,开发**商必须先缴纳不低于1000万元诚意金,不缴纳诚意金视为放弃**。诚意金为履约保证金,全额缴入县级财政专用监管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签订正式**合同后诚意金可抵作企业应承担的相关费用,或在首期碳汇交易完成后无息退还;因招商方原因未签订合同的,全额退还诚意金;因企业无故放弃**的,诚意金不予退还。

四、项目开发费用及收益分成比例

(一)项目开发费用: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所涉及的识别、设计、审定、申报、 备案、监测、咨询、报告、核证、签发等为完成项目所需支出的费用及资金投入,均由项目**开发企业负担,招商人和林权所有者不承担任何碳汇项目开发相关费用与投资。

(二)收益分成比例:项目收益**期内,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所获得的碳汇经济收益,经双方协商后写入**合同。

五、项目**开发企业(即:优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优选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林业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森林经营和管护;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开发;森林固碳服务;树木种植经营;林产品采集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优选申请人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充足的资金实力,且需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银行 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材料;禁止以项目未来收益权设定抵押或质押等反担保措施 (提供承诺函)。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不能提供上述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提****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优选申请人具有从事碳汇**开发交易的专业团队、技术实力,团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林业碳汇开发相关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优选申请人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造林 碳汇(CCER-14-001-VO1)》,项目**开发企业须使用机载激光雷达技术作为林木生物质碳储量监测的辅助校核工具。

(五)优选申请人至少提供 1 项已完成备案或已取得减排量签发的林业碳汇开发项目业绩”。

(六)本项目投资开发权不允许转让(须提供承诺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项目**开发企业的确定

按照公平、公正、公**则,本****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招商,招商方组织发改、财政、审计、司法、市场监管、林草、环保、自然****公司经营业绩、履约实力、资信状况以及项目开发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选择3家公司为本项目初定**企业(项目招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招商方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初定的3家公司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最终确定1家公司为项目**开发企业。当只有一家机构报名参与本项目招商时,经评审,该机构满足招商文件各项条件要求的可真接确定其为本项目**开发企业;中选**企业需在中选结果公布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订正式合同。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招商方签订合同或不能按时完成相关约定工作,招商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另选**企业;无论招商是否成功,本项目招商的参加者产生的全部费用均自行承担。

七、报名须知

(一)公告、报名及联系方式:公告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30日,每天8:00至11:30,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收件人:陈春艳

2.报名(邮递)地址:**县黄葛槽邮政大楼五楼(****五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0-****897(通过邮寄报名方式,时间以邮寄为准)。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报名需提交意向企业报名表(附件1)

(二)意向企业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纸质版六份,电子版一份,格式自拟)

1.《项目**开发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内容需符合项目招商要求;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技术骨干、技术团队、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业绩佐证材料(提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公示项目栏,或“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审定项目”栏,或其他国际自愿减排审定机构信息公示栏备案成功案例相应截图及项目合同)。

6.公司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出具的近期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Cwww.****.cn)等渠道的信用信息截图: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或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8.《**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开发时限承诺书》《**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相关约定承诺书》和《**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不组建联合体参与招商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9.其中项目**开发申请文件中所包含的《项目开发实施方案》或《项目开发策划书》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交项目**开发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意向报名企业于2026年9月30日17时30分前现场提交纸质版文件(不按时提交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2.提交地点:**县黄葛槽邮政大楼五楼(****五楼办公室)

(四)招商评审会时间、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

(五)公告信****人民政府网。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单位:****

****促进局

联 系 人:陈春艳 王家正

联系电话:0870-****879、0870-****062

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

1.意向企业报名表.docx

2.**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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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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