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装饰装修工程及****中心(一期)一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学装饰装修工程及****中心(一期)一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经济开发区余霞路10号401室
成交金额:0.01%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中学装饰装修工程及****中心(一期)一审项目 服务范围:****中学装饰装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楼、报告厅、风雨球场等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18208㎡,其中主要包括综合楼15424㎡(含报告厅443.52㎡)、风雨操场2784㎡; 服务要求:1、编制结算审价方案,明确审价工作目标、范围和重点,审价工作的组织及分工;2、依据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审价工作;3、协调、解决结算审价过程中争议问题;4、出具正式书面审价、审核意见。 服务时间:30个日历天内提交审计成果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成最终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止。 服务标准: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军、崔燕、李倩。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4、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投标报价最低且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随机抽取成交供应商为****。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58****599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经济开发区**街道白象绿洲一期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180****953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鸠**路77号**国家级广告产业园8楼820室
联系方式:158****5995
3、质疑和投诉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晨
电 话:158****5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