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持续夯实乡村**人才根基,按照《****农业农村厅 ****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2026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相关要求,我局拟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2026年**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育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2026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
经费预算:总经费51万元(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其中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班24万元,数智技术应用专题班27万元,人均培育标准6000元。
培育人数:85人,分为两个专题班,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班40人,数智技术应用专题班45人。
培育时间:9月17日-23日(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班);9月24日-30日(数智技能应用专题班)。
培育地点:理论教学拟定在**市区,实操、室外实地授课、现场观摩等设在具****基地进行。(具体场地由第三方机构选定,报我局农村公共服务科备案)。
培育内容:
(一)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班:面向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成员等,围绕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保养维修等内容,以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为重点举办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育班。
(二)数智技术应用专题班:围绕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重点培育品牌营销、产品设计、视频拍摄、文案策划、电商运营等技术,让学员熟练掌握短视频制作、直播带货、电商运营、品牌打造等技能。
二、遴选对象及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教育培训或相关服务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备满足培育需求的场地、食宿、实训基地等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熟悉农牧民培育工作,具备藏汉双语教学保障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服务要求
教学组织:制定详细完整教学计划,构建“教学+实训+跟踪”全链条培育体系;“开班第一课”应包括当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门关于“三农”相关部署要求等内容。授课要采取藏汉“双语”教学模式。落实**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线上学习、线上测评。结合日常出勤、线下实操成绩综合核**业考核结果。
师资安排:聘请理论水平高、熟悉**农牧业实际、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及行业实操能手承担授课,配备双语授课师资,匹配两个专题班课程需求,保障实操演练、现场教学师资力量,原则上中、高级职称或同等水平专家比例不低于70%。
学员管理:负责学员报到、考勤、食宿、安全管理,做好学员日常行为管理,严格落实培育纪律要求,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安全员及急救药品,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保障学员人身及财产安全。
档案整理:完整归集培育通知、会议指南、课程表、签到表、学员档案、教学影像、考核记录、线上评价、交通费报销凭证、育后跟踪台账等全套归档资料,形成培育简报、新闻稿、工作报告报我局验收。
跟踪服务: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为培育总人数的50%;服务形式包含技术指导、政策推介、发展帮扶、组织交流互动、组织参加相关展会和技能竞赛等。
四、报名材料
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授权,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类似农牧民培育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首页尾页等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师资团队名单(含双语教师、实训师资、带班管理人员配置);2026年**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完整培育实施方案(包含两个专题班课程设置、师资配置、藏汉双语教学保障、实育基地安排、培育全程资料归档、学员线上评价、结业考核、后续跟踪延伸服务方案等内容);经费预算明细表;机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酒店住宿、餐饮条件介绍;服务管理制度(含工作制度、保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等);其他能证明机构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的材料。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遴选方式及评审标准
遴选方式:****小组,对报名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陈述。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拟中选机构。
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026年**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第三方机构遴选评分标准表》。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5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自治区**市**区德吉路28号,****农村公共服务科(408室)
联系电话:089****7292
七、其他事项
申报机构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遴选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中选机构须在接到中选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服务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后严禁转包、分包本项目,主动接受财政、审计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本公告解释权归****所有。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第三方机构遴选评分标准表
****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