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万吨颗粒硫酸铵
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索询****行政审批局。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5-****585
通讯地址:****审批局
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颗粒硫酸铵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开发区(****现有硫铵车间内)
建设项目概况:****公司现有硫铵车间,对现有设备进行改扩建,外购固体硫酸铵,仅破碎、筛分、分选、除尘,全程无溶解、无化学反应、无酸碱中和、无结晶工序,仅物理造粒、分级工艺,项目改造完成后颗粒硫酸铵产能达到50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①废气:本项目配料仓上料、回转筛、链式破碎机、双轴破碎机、加湿搅拌机、高频筛、笼式破碎机、包装机工序产生的废气引入一套新增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1根16m排气筒排放。两台筛分机和整形机工序产生的废气引入一套新增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1根16m排气筒排放。冷却工序经过1台新增旋风除尘器预处理后与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引入一套现有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干燥工序经1套新增旋风除尘器+1套现有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废气共同引入至1套现有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现有20m高排气筒排放。
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工业炉窑排放限值,同时企业承诺执行《**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的技术指南(试行)》中肥料制造企业绩效分级指标B级企业标准,即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其余环节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同时执行《**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的技术指南(试行)》中肥料制造企业绩效分级指标B级企业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求(10mg/m3)。NH3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20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为8.7kg/h。
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要求;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限值,同时执行《**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的技术指南(试行)》中肥料制造企业绩效分级指标B级企业边界NH3浓度≤0.75mg/m3。
②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新增少量生活污水和车间清洗废水,与现有工程冷却系统定排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厂区总排放口废水中pH、COD、BOD、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硫酸盐排放浓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A级标准,各污染****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③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新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⑤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环境风险发生。
⑥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按环评要求执行,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总量指标为SO2:0.68t/a、NOX:1.36t/a、氨氮:0.0031t/a、COD:0.064t/a。
⑦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公示日期:2026年8月19日
其 他: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