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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13MA8RCN0L6R | 建设单位法人:陈碧蓉 |
| 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区 |
| 新圩镇新晖路118号 |
| 凯利威食品科技新茶饮供应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6-饮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52-C152-饮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门市**区 新圩镇新晖路118号 |
| 经度:118.244410 纬度: 24.72891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16 |
| 厦翔环审〔2023〕1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7-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500 |
| 51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13MA8RCN0L6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13MA8RCN0L6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0MA32EP543X | 竣工时间:2026-02-28 |
| 2026-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31 |
| 2026-07-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204T8LO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基础糖浆5000t、风味糖浆5000t、含乳饮料1500t、发酵乳1500t、果馅2000t、果酱2000t、小料3600t、固体饮料3000t、预拌粉4500t、果冻300t、布丁20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基础糖浆(饮料浓浆)5000t、风味糖浆5000t、含乳饮料1500t、果馅1500t、果酱200t、固体饮料3000t、果冻300t、调味品5000t、茶饮料500t、果蔬汁500t、植物饮料1000t、速冻食品1500t、食糖(分装)2000t、食品添加剂1000t、果葡糖浆(分装)5000t |
| 建设阶段,企业结合市场需求及产品战略对生产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包括:基础糖浆、风味糖浆、含乳饮料、固体饮料及果冻产能与原设计基本一致;果馅调减至1500t/a,果酱调减至200t/a;发酵乳、预拌粉、布丁、小料本次暂不建设;同时新增调味品(5000t/a)、茶饮料(500t/a)、果蔬汁(500t/a)、植物饮料(1000t/a)、速冻食品(1500t/a)、食糖(分装,2000t/a)、食品添加剂(1000t/a)、果葡糖浆(分装,5000t/a)等产品类别。调整后全厂产能由28600t/a增至33000t/a,增幅约15.4%。新增部分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厦环评〔2024〕7号),本次调整不涉及发酵工艺及原汁生产,符合豁免管理相关规定,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相关建设内容统一纳入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众服务平台进行智能研判。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产能增幅未超过原环评30%,且新增产品类别属豁免范畴,调整内容不构成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保验收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基础糖浆、风味糖浆:原辅料检验→配料→调配→灭菌→罐装封口→冷却→包装入库。 (2)含乳饮料:原辅料检验→配料→调配→均质→灭菌→冷却→罐装封口→包装入库。 (3)发酵乳:原辅料检验→配料→物料调配→均质→灭菌→冷却→接种→冷却→均质→灭菌→罐装封口→包装入库。 (4)果馅、果酱:原辅料检验→配料→绞泥→搅拌→罐装封口→包装入库。 (5)小料:原辅料检验→原料清洗→蒸煮→绞泥→搅拌→成型→铺盘→速冻→封袋→包装入库。 (6)预拌粉、固体饮料:原辅料检验→配料→物料过筛→物料混合→包装入库。 (7)果冻、布丁:原料检验→调配→煮料→保温→灌装封口→灭菌→冷却→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基础糖浆、风味糖浆、调味品、果蔬汁:原辅料检验→配料→调配→灭菌→罐装封口→冷却→包装入库。 (2)含乳饮料、植物饮料:原辅料检验→配料→调配→均质→灭菌→冷却→罐装封口→包装入库。 (3)馅料、果酱、速冻食品:原辅料检验→配料→绞泥→搅拌→罐装封口→包装入库。 (4)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原辅料检验→配料→物料过筛→物料混合→包装入库。 (5)果冻:原料检验→调配→煮料→保温→灌装封口→灭菌→冷却→包装入库。 (6)茶饮料:原料检验→配料→萃取、调配→杀菌→灌装封口→贴标、打码→封箱、入库。 (7)食糖分装:原料检验→配料→过筛→包装入库。 (8)果葡糖分装:原料检验→拆包→分装→灭菌→灌装封口→包装入库。 |
| 建设阶段,企业结合市场需求及产品战略对生产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因新增调味品、茶饮料、果蔬汁、植物饮料、速冻食品、食糖(分装)、食品添加剂、果葡糖浆(分装)等产品类别,相应引入了配套的生产工艺环节。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厦环评〔2024〕7号),本次新增工艺均不涉及发酵工艺及原汁生产,符合豁免管理相关规定,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相关新增工艺及配套建设内容已统一纳入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众服务平台进行智能研判。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生产工艺调整内容不构成重大变动,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 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体积:5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合并经化粪池(体积:100m3)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新圩水质净化厂处理; ②实验废液按危废处置;其余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能力:50m3/d)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新圩水质净化厂处理,污水站位于场地东南角,占地面积166.42m2。 (2)废气 ①含乳饮料、发酵乳配料废气,小料调配废气(颗粒物):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固体饮料、预拌粉配料、物料过筛、物料混合废气(颗粒物):配料废气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离地47m高(排气筒高度3米,厂房高度44m)排气筒(DA001)排放;物料过筛、物料混合废气产生量较小,车间无组织排放。 ③基础糖浆、风味糖浆的调配、灭菌废气,含乳饮料、发酵类的灭菌废气,果馅、果酱的调配废气,小料的蒸煮废气,果冻、布丁的煮料废气:产生量较小,车间无组织排放 ④食堂油烟废气(油烟):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离地27m高(排气筒高度3m,楼顶距地24m)排气筒排放 ⑤污水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调节池、污泥浓缩池、缓冲池加盖密闭,定期喷洒化学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设置减振基础、安装消声装置等隔音降噪措施 (4)固废 ①一般固废:收集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污水站北侧,面积20m2 ②危险废物:收集实验室少量危险废物,位于2#楼5层,面积5m2,方便实验室危废的收集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体积:100m3)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新圩水质净化厂处理; ②实验废液按危废处置;其余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能力:600m3/d)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新圩水质净化厂处理,污水站位于场地东南角,占地面积508m2。 (2)废气 ①含乳饮料、发酵乳配料废气,小料调配废气(颗粒物):配料、物料过筛、物料混合废气(颗粒物)经车间内循环滤网过滤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固体饮料、预拌粉配料、物料过筛、物料混合废气(颗粒物):配料、物料过筛、物料混合废气(颗粒物)经车间内循环滤网过滤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基础糖浆、风味糖浆的调配、灭菌废气,含乳饮料、发酵类的灭菌废气,果馅、果酱的调配废气,小料的蒸煮废气,果冻、布丁的煮料废气:产生量较小,车间无组织排放 ④污水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收集经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⑤实验室研发废气:通风橱收集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离地47m高(排气筒高度3m,厂房高度44m)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设置减振基础、安装消声装置等隔音降噪措施 (4)固废 ①一般固废:收集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污水站北侧,面积20m2 ②危险废物:收集实验室少量危险废物,位于2#楼1层,面积5m2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
| ① 废水治理设施:生活污水因实际未设食堂,取消食堂废水预处理环节(隔油池),化粪池规模(100m3)与原环评一致;****处理站处理能力由50m3/d提升至600m3/d,占地面积由166.42m2增至508m2。产品方案调整后,实际生产废水水质基本不变,处理能力提升属于环境正效应调整,未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浓度。 ② 废气治理设施:固体饮料、预拌粉等产品的配料、过筛、混合工序废气排放方式由原环评批复的有组织排放(DA001,布袋除尘器+47m排气筒)调整为无组织排放(车间内循环滤网过滤处理)。排放方式虽发生变化,但实际产污量未增加。主要原因在于:原环评设计的预拌粉产品本次不建设,与之对应的粉状原辅材料用量大幅减少,使得配料、过筛、混合等工序的颗粒物产生量显著下降,实际排放的污染物总量较原环评阶段明显降低,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此外,含乳饮料、发酵乳配料废气同步调整为车间内循环滤网过滤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站废气由无组织排放优化为收集经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属于环保措施强化;实验室研发废气新增通风橱收集+活性炭处理+47m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为新增污染源配套治理措施。上述废气变动中,排放方式变化均未导致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 ③ 噪声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 ④ 固废暂存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位置由2#楼5层调整至2#楼1层,面积不变,属于厂区内布局调整,不增加环境风险。 综上,本次变动不涉及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变动均未导致污染物排放种类增加不构成重大变动,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废水排放量为9376.743t/a,企业排口排放量COD4.6884t/a、氨氮 0.4220t/a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废水排放量为17.31万t/a,企业排口实际排放量COD22.605t/a、氨氮1.466t/a |
| 验收阶段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原环评有所增加,主要源于产品方案的优化调整。原环评批复的既有产品(基础糖浆、风味糖浆、含乳饮料、固体饮料、果冻等)产能及废水排放量基本维持不变,果馅、果酱产能调减后其对应的废水排放量相应减少;本次新增的调味品、茶饮料、果蔬汁、植物饮料、速冻食品、食糖(分装)、食品添加剂、果葡糖浆(分装)等产品类别,经对照均不涉及发酵工艺及原汁生产,符合豁免管理相关规定,其带来的废水排放增量不属于原环评批复总量指标的约束范围。综上,本次总量增加主要来源于豁免类新增产品,原环评批复产品部分未新增排放,变动源于产品方案的合法优化调整,不构成重大变动,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7.31 | 0 | 0 | 0 | 17.31 | 17.31 | |
| 0 | 22.605 | 0 | 0 | 0 | 22.605 | 22.605 | |
| 0 | 1.466 | 0 | 0 | 0 | 1.466 | 1.46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68 | 0 | 0 | 0 | 0.068 | 0.06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14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 0 | 0.0027 | 0 | 0 | 0 | 0.003 | 0.003 | / |
|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一座自建地埋式污水站(集水井及格栅井→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放流池)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外排废水pH为7.8、悬浮物排放浓度为5~6mg/L、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106-16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为27.2-53.6mg/L、悬浮物排放浓度为13-17mg/L,氨氮排放浓度为5.67-12.1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即:pH6~9、悬浮物≤400mg/L、化学需氧量≤5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氨氮≤45mg/L) | |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100立方三级化粪池 | 生活污水单独经化粪池(100m3)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涉及生产类污染物,本次验收不对生活污水排放口进行监测。 |
| 1 | 除臭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 污水站恶臭由集气罩收集经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氨的排放浓度为0.24~0.63mg/m3、排放速率为6.19×10-4~1.70×10-3kg/h;硫化氢的排放浓度为0.198~0.241mg/m3、排放速率为4.93×10-4~6.22×10-4kg/h。 | |
| 2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颗粒物执行《**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1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 研发废气经通风橱收集由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离地47m高(排气筒高度3m,厂房高度44m)排气筒(DA002)排放 | 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0~3.9mg/m3、排放速率为2.59×10-2~3.32×10-2kg/h,臭气浓度为173~354(无量纲) |
| 1 | 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1)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2)基础减振、车间密闭; (3)定期检查、维修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防止机械噪声升高。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8.9~64.1dB(A) |
| 1 | (1)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设计,化学品暂存区、污水站参照 GB18597-2023 相关 要求设计; (2)一般防渗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设计,设置防渗性能不应低于等效黏土防 渗层 Mb≥1.5m,K≤1×10 -7cm/s 的防渗性能; (3)简单防渗区:除了重点及一般防护区外的区域,主要包括原料仓库、成品 仓库、车间、办公生活区、厂区道路等,对于基本上不产生污染的非污染防治区,不 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 (1)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设计,化学品暂存区、污水站参照 GB18597-2023 相关 要求设计; (2)一般防渗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设计,设置防渗性能不应低于等效黏土防 渗层 Mb≥1.5m,K≤1×10 -7cm/s 的防渗性能; (3)简单防渗区:除了重点及一般防护区外的区域,主要包括原料仓库、成品 仓库、车间、办公生活区、厂区道路等,对于基本上不产生污染的非污染防治区,不 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
| 1 | 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废化学品空瓶、废活性炭)危废间暂存,****公司处置;一般固废中废包材、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较大颗粒原料、污水站污泥分类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 | 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废化学品空瓶、废活性炭)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公司处置;清洗剂、双氧水空桶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固废中废包材、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较大颗粒原料、污水站污泥分类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 |
| 1 | 废水处理设施、化学品暂存区、危废暂存间地面做好防渗防腐地坪漆、托 盘、标识标牌、规章制度上墙等。 | 废水处理设施、化学品暂存区、危废暂存间地面做防渗防腐地坪漆、托 盘、标识标牌、规章制度上墙等。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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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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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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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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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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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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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