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崇****改革局 |
文件 |
| **市****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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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关于制定**市**区
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
收费指导价的通知
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和《****物价局、**壮族****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价格〔2018〕108号)等有关规定,在开展价格调查和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定了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指导价方案。****政府同意,现就**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及停车收费指导价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住宅物业服务费(含水电公摊)
单位:元/平方米﹒月
| 物业服务 等级 |
拟定 基准价 |
最低 限价 (下浮10%) |
最高 限价 (上浮10%) |
| 一级 |
1.50 |
1.35 |
1.65 |
| 二级 |
1.30 |
1.17 |
1.43 |
| 三级 |
1.00 |
0.90 |
1.10 |
| 四级 |
0.70 |
0.63 |
0.77 |
| 五级 |
0.50 |
0.45 |
0.55 |
说明:1.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分为一至五个等级,具体按《**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桂建发〔2019〕16号)规定执行。物业服务人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认定,按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物业服务等级认定具体办法执行。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等级定价,其收费标准实行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管理,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10%。
二、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
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包含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库)物业费和车位(库)租赁费,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
三、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形式及项目
(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形式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普通住宅小区等前期物业(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管理服务收费以及住宅****政府指导价。其它类型物业及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住宅、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物业服务收费项目
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住宅物业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库)物业服务费、车位(库)租赁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电梯运行费、消防设施运行费、出入证(卡)制作工本费、二次供水加压费。
1.住宅物业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库)物业服务费、车位****政府指导价管理。
2.装修垃圾清运费、电梯运行费、消防设施运行费、出入证(卡)制作工本费、二次供水加压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3.物业服务企业除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业主自愿委托要求提供特定服务收取的费用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同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由当事人双方本着公平合理、质价相符、信息对称的原则协商决定,****政府指导价标准共同商定。
四、执行范围及时间
(一)执行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市**区范围内规划为普通住宅性质,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按照本指导价标准执行。
(二)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6年8月18日起执行。发文之前已签订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如需调整或执行期满按本指导标准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管理,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停车收费包含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库)物业费和车位(库)租赁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人、建设单位或产权人和业主在最高限价、基准价上下浮动幅度范围内与业主协商确定,并在物业合同中具体约定。《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其他事项按《**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桂价格〔2018〕108号)和《**壮族****委员会 **壮族****建设厅关于明确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0〕192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文件执行期间,国家、上级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崇****改革局 **市****建设局
2026年8月18日
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公开 信息平台公开
抄送:****委员会,****建设局,
****政府,****管理局。
**** 2026年8月1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