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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市**县道路交通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事务中心:
报来的《关于**省**市**县道路交通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概算书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省**市**县道路交通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2-440222-04-04-262126)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县辖区内 G323 国道 7.6 公里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道路沿线配置新能源灯杆 251 个、新能源视频监控 16 个、新能源智能测速仪 3 套,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 3 处、5G 基站 82 个、配套智慧平台、路基工程及属工程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9839.9958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3218.5638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3571.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80.2308万元,预备费用918.511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51.2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解决。
四、请按此批复进一步深化设计,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抓紧组织工程项目实施,保证建设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附件:**省**市**县道路交通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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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局、****监管局、县统计局、****中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