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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工智能+社会治理****社区数字化赋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省人工智能+社会治理****社区数字化赋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审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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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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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省人工智能+社会治理****社区数字化赋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6〕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政策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省**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35****社区“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应用场景。**统一数据仓,归集公共安全、民生服务、12345、水电燃气、其它物联感知设备等五大维度数据,搭建社区大屏、网格员管理、居民服务三大终端,部署1套基层治理AI智能体,赋能公共安全、环境治理、市政运维、社区服务四大场景。购置安装12类后端支撑设备453台(套)、18类前端感知设备4034台(套),****中心2555㎡,完成室内装修、机电安装及指挥调度、机房等智能化建设,构建市—街道—社区三级智慧治理体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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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交钥匙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 合同估算价:5285.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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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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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平均利润大于0(若为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即可,若投标人经营时间不足三年,则据实提供)。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施工业绩(含EPC总承包业绩)或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如有)及合同关键内容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5)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②施工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可兼任)。 ③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④其他人员:详见第二章“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标书代写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程和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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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20日至2026年08月24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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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1日 09时00分标书代写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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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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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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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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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