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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9106XP | 建设单位法人:徐奇辉 |
| 应高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定****车站综合大楼B401 |
| ******基地配套码头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41-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39-G5539-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海洋局****研究所科考码头东南侧 |
| 经度:122.184300 纬度: 29.95817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2 |
| 舟环建审〔2023〕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683.35 |
| 150.5 | 运营单位名称:****机关事务中心 |
| 121********167105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舟环****公司 |
| ****0901MA28K04880 | 验收监测单位:**伊****公司 |
| 913********201372N | 竣工时间:2025-02-28 |
| 2025-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30 |
| 2026-07-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1.asp?id=1124 |
| 工作船码头 | 实际建设情况:工作船码头 |
| 项目性质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座5000吨级****基地配套工作船码头,其中外档布置2个5000吨级科考船泊位(兼靠1艘5000吨级海事救助船),内档布置2个1000吨级海洋综合调查船泊位和1个1000吨级公务船泊位,泊位总长度230m;码头后方**1座1000吨级浮码头,布置1个1000吨级公务船泊位,泊位总长度66m;码头前沿疏浚工程量约6.82万方,配套建设管理用房、验潮井、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环保等设施,总投资约5999.86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5000吨级****基地配套码头1座,其中外档布置5000吨级科考船泊位2个(兼靠1艘5000吨级海事救助船),内档布置1000吨级海洋综合调查船泊位2个、公务船泊位1个,泊位总长度230m,宽16m;码头后方**1000吨级浮码头1座,布置1000吨级公务船泊位1个,泊位总长度66m,宽12m;配套建设相应的管理用房、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消防、环保等工程。码头进行了疏浚,疏浚量共计约为62396.58立方。总投资7683.35万元。 |
| 项目疏浚方量减少5803.42立方,投资增加1683.49万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船→轮胎式起重机→牵引车、汽车→后方陆域 | 实际建设情况:船→轮胎式起重机→牵引车、汽车→后方陆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落实水污染防治。船舶含油污水接收上岸后,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收集处理;船舶生活污水、后方陆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和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含油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加强营运过程中的噪声管理,除航行需要外禁止在码头区域鸣笛。废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合格的燃料油,船舶靠泊时接入岸电系统,减少船舶废气排放,食堂油烟处理达标后屋顶排放。固废:落实固废污染防治。船舶生活垃圾和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相关部门定期清运,食堂隔油池废油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运和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码头设置油污水接收装置,船舶含油污水接收上岸后,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收集处理;后方陆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船舶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加强营运过程中的噪声管理,除航行需要外禁止在码头区域鸣笛。废气:停靠船舶使用合格的燃料油;码头已设置岸电系统,船舶靠泊时接入岸电系统。码头管理用房取消设置食堂。固废:船舶生活垃圾和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相关部门定期清运。 |
| 管理用房取消设置厨房,取消相关废气及废水治理措施。其他环保措施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做好风险事故防范。加强日常管理,制定船舶靠泊管理制度,配置风险防范设施和物资,加入实施区域应急联动,防范船舶碰撞溢油环境风险事故。 | 实际建设情况:码头运营单位已与**海洁****公司签订了溢油应急协议,协议约定**海洁****公司提供相应的溢油应急设备、物****储备库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
| 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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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已设置 | 2025年11月11~12日对项目废水进行了监测 |
| 1 | 码头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点,并由专人负责垃圾收集清理,不得排入附近海域,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与码头管理人员生活垃圾一起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码头设置分类收集垃圾桶,并由专人负责垃圾收集清理,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与码头管理人员生活垃圾一起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1 | (1)生态保护主要是疏浚期对悬浮泥沙的控制: ①提高疏浚施工精度,减少疏浚超挖废方,尽量减少疏浚作业对底质的搅动强度和范围;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顺序,避免同时进行大面积疏浚,减少水动力对泥沙的搬运,加强现场排水管道和沉淀池的设置,隔离和收集泥沙; ③在疏浚期间,需要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水体悬浮泥沙的浓度和变化趋势,同时,对疏浚过程进行监控,防止悬浮泥沙过量产生和扩散; ④在疏浚结束后,需要对疏浚产生的废土、泥浆等进行妥善处理。采取合适的处理方式如固化、填埋等,防止再次被重新悬浮入水体,造成二次污染; ⑤疏浚期间对悬浮泥沙的控制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周围环境、水动力条件和施工实际情况,并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控制。 (2)在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采取生态系统优先管理和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将不可避免的影响和不可逆转的变化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施工中应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最大限度地控制水下施工作业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减少悬浮泥砂的发生量。 (4)建立临时土石方堆放的遮雨棚,在施工场地围绕动土场地的流水方向或平地的四周应设临时透水性能好又起拦泥沙下泄作用的滤水阻泥沙工程。 (5)尽量缩短施工期,减少陆域施工对陆域生态和景观生态带来的不利影响,减轻水域施工活动对水生生态的影响程度。 (6)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水保方案做好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主体工程完工后,拆除施工临时设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场地清理及绿化。 (7)严格落实本报告前文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施工期废污水妥善收集和处理、严格控制施工期悬浮泥沙产生量、减少施工期施工船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按要求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减缓工程施工对工程区周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 (1)生态保护主要是疏浚期对悬浮泥沙的控制: ①码头疏浚方量减少了5803.42m3,降低了疏浚作业对底质的搅动强度和范围。 ②建设单位合理规划,缩短工期,减少悬浮泥沙对环境的影响。 ③项目施工期对周边海域水质进行了监测。 ④建设单位对疏浚物监测并取得倾倒证后在甬**双礁与黄牛礁连线以北倾倒区倾倒。 (2)在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采取了生态系统优先管理和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 (3)本工程同时采用钢管桩与灌注桩,最大限度地控制了水下施工作业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 (4)直接使用成品、半成品构筑件,施工时未产生废弃土石方,后方堆场实际改为仓库,故不再有后方堆场污水产生。 (5)本项目2024年6月30日开工,2025年2月28日主体工程完工;工期较初设批复减少了4个月。 (6)施工场地位于海上,基本不导致水土流失,主体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拆除了施工临时设施,并进行了场地清理及绿化。 (7)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环评中要求的各项措施。 |
| 1 | (1)海事和**部门应加强监管,避免发生船舶碰撞事故。 (2)制定严格的船舶靠泊管理制度,码头调度人员应熟悉到港船舶速度要求。 (3)码头水域范围内设置明显的航道标识以保证过往船只和码头靠离船只的通行协调性。 (4)根据《**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如围油栏、收油机、拖油网、吸油材料、溢油分散剂、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储存装置和围油栏布放艇等,详见环评表5-2。要求与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的单位签订协议,纳入区域溢油应急体系,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5)一旦发生船舶碰撞溢油环境风险事故,船方与港方应及时沟通、报告主管部门(海事部门、环保局、**消防部门等)并实施溢油应急计划,同时要求业主、船方共同协作,及时用隔油栏、吸油毡等进行控制、防护,使事故产生的影响减至最小,最大程度减少对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6)发生船舶碰撞溢油环境风险事故后,码头运****自然保护区****水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通知当地环保部门,对水质进行应急监测。 (7)对废水处理设备定期巡查、保养、维护,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的事故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患;配备专职化验员,定时分析废水水质,并配备相应的自动分析监测仪器,反馈给操作人员调整处理运行参数,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 (1)码头设置13个摄像头,管理用房内设置6个摄像头,加强事故预警。 (2)制定严格的船舶靠泊管理制度,码头调度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3)码头水域范围内已设置明显的航道标识。 (4)码头运营单位已与**海洁****公司签订了溢油应急协议,协议约定**海洁****公司提供相应的溢油应急设备、物****储备库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5)定期对废水处理设备巡查、保养、维护。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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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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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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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占用渔业海域的生态补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委托****实施增殖放流。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施工营地建筑,平整项目占用场地,恢复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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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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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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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