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生活垃圾焚烧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联系电话:0571-****4756
3、建设地点:**市寿昌镇**村夫衣垅山湾
4、建设性质:改建
5、行业类别:D4417生物质能发电、N7723固体废物治理
6、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超低排放改造及掺烧一般固废。
(1)垃圾坑屋面密闭改造,栈桥密闭改造,卸料平台、栈桥入口除臭装置及快关门、卸料门、运输车辆冲洗装置改造,垃圾坑除臭改造,灰仓间收尘及密闭改造,脱酸脱硝系统改造及其他涉及超低排放的相关改造。
(2)一般工业固废掺烧。利用现有1台日处理能力为500t的焚烧炉,在生活垃圾入炉焚烧量不足的前提下,掺烧与生活垃圾性质相近的或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入炉要求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厂污泥;设计总掺烧规模不超150t/d,每日实际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量根据入炉生活垃圾量不断调整,其中污泥约10t/d,其他一般工业固废约140t/d。本项目****改革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
二、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根据大气环境影响估算结果,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进一步预测结果显示,项目建成后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程度可以接受。
2、对水环境的影响: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厂区废水在厂内预处理后,部分废水回用于生产,部分废****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并最终排入寿**。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周边水体水质产生污染影响。
3、对声环境的影响:本次改建项目主要为燃料变化以及脱硫脱硝工艺改造,主要为精细化调控,不会新增高噪声源设备,改建过程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因此,改建后噪声情况与现有工程变化不大,类比现有工程结果,各厂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飞灰定期由水泥厂进行处置,其余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炉渣定期外售,污泥和生活垃圾入炉焚烧。经上述处置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土壤影响:建设单位在落实好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原辅料、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6、环境风险影响:项目从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在运输过程、贮存过程、生产过程、末端处置过程等加强风险防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演练,建立应急处置专业队伍、配备应急物资,提高企业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条件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见表2。
表2 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 污染物类别 | 污染物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期治理效果 |
| 废气 | 焚烧炉 | SNCR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干法脱酸+布袋除尘器+1#GGH+湿法脱酸+SGH+SCR(氨水)+2#GGH+80m排气筒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及环评设计标准要求 |
| 恶臭废气 | 垃圾贮坑、****处理站废气引入焚烧炉焚烧,停炉期间经备用二级喷淋装置处理+35m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 粉尘 | 飞灰储存车间、消石灰储存车间及活性炭储存车间经各车间内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废水 | 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冲洗水、垃圾车冲洗水、车间冲洗水、实验室废水、备用喷淋塔用水、初期雨水、生****处理站处理(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膜系统+NF纳滤膜系统+反渗透) | 处理后浓液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上清液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不外排 | |
| 锅炉排污水、化水站废水 | 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不外排 | ||
| 湿碱废水、洗烟废水 | ****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 ||
| 净水站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水 | 直接纳管排放 | ||
| 固废 | 飞灰定期由水泥厂进行处置,其余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炉渣定期外售,污泥和生活垃圾入炉焚烧 | 无害化、**化、减量化处置 | |
| 噪声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 地下水和土壤 | 1、****处理站、****处理站、事故池、废水排放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柴油储罐区、氨水罐区、垃圾坑、垃圾渗滤液收集池、飞灰储存车间实施重点防渗;2、综**泵房、锅炉房、烟气净化车间(含活性炭及消石灰贮存车间)实施一般防渗;3、办公室等实施简单防渗。 | 预防地下水污染 | |
| 环境风险 |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在运输过程、贮存过程、生产过程、末端处置过程等加强风险防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演练,建立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并配备应急物资,提高企业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 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 | |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市生活垃圾焚烧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同时,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市国土空间规划,其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公众参与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风险可以接受,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稳定运行,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企业周边5公里范围内****学校师生,范围涉及**里村、**桥、山峰村、大塘边村、金桥村、寿昌镇、寿昌中学、****学校、**社区等。
主要事项: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看法;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或态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26年8月19日~2026年9月2日共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纸质报告书查阅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邮件发送至:****@qq.com。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环评报告纸质版可至**********办公室查阅。
八、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市寿昌镇**村夫衣垅山
联系人:叶**
联系电话:0571-****4756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上**九环路9号A幢407室
联 系 人:郭工
联系电话:0571-****7312
公告发布单位:****
日期: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