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8-19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年产3600万米涤纶化纤布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3600万米涤纶化纤布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4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461
通讯地址:**省**市**县巴****生态环境局(344200)
| 项目名称 | ****年产3600万米涤纶化纤布项目(一期)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高新数字经济产业园二号厂区3#7#厂房 |
| 环评机构 | 江****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县高新数字经济产业园二号厂区3#7#厂房,占地面积7200m2。项目为**项目,属于C1751化纤织造加工,采用分条整经机、全自动穿经机、喷水织布机、高温高压卷染机、定型机、扎光机、验布机、燃烧机等设备对涤纶丝经整经、穿棕、喷水织造等工序进行加工。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3600万米涤纶化纤布的规模。总投资为660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 生产工艺流程:整经→穿棕→喷水织造→水洗→定型→压光→检验→入库。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定型废气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和表2、表3排放限值;织造产生的颗粒物和定型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2187-2025)表1中有组织排放限值和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排放标准。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县****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95%回用于生产,剩余5%的生产废水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修改单)后由**县****公司污水****工业园****处理厂处理。织造废水依托**县****公司****处理厂处理,回用水质参照执行《喷水织机行业中水回用水质要求》(T/JX001-2018)中的控制要求后回用于生产标准限值;****园区化粪池预****工业园****处理厂接管****工业园****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标准排入**河。具体标准值见表3-7、3-8、3-9、3-10。 3.噪声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高新数字经济产业园,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营运期厂界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