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生态环境局拟对临高县黄龙渔港护岸修复治理工程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临高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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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对**县**渔港护岸修复治理工程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县**渔港护岸修复治理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县委****环境局

邮编:5718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县**渔港护岸修复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省直辖****村委会龙昆村沿岸和昆社村沿岸
环评单位: **依****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护岸共1010m,修复护岸200m。其中,**渔港龙昆村段**护450m,修复护岸121m;昆社村段**护岸560m,修复护岸79m。同时配套设置供电照明、给排水、绿化等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地区发展的要求,工程建设期间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将影响降到最低,只要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减缓措施及建议,工程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在认真贯彻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治理措施及建议,通过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因此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拟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也与《**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相符。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选址合理性: 项目建设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5)等相关规划相符。
清洁生产水平: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①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龙昆村居民房现有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临时堆场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②大气:针对临时堆场粉尘采用洒水抑尘和采用防护网罩等措施;针对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工程对施工现场及道路进行定期洒水,保持地面湿度;针对施工机械及车辆排放的尾气,在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时,尽量确保正常运行时间,减少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③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夜间不施工,加强现场管理,进行文明施工。④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弃土方放至临时堆土场,而后由当地有关部门统一组织运至合法消纳场进行处置。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①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②海洋水质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沉积物中有机碳、硫化物、石油类、铜、锌、铅、镉、总铬、汞、砷含量均符合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鱼类、甲壳类、头足类生物样品中铜、锌、铅、镉、石油烃、总汞和砷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海洋生态环境》(HJ1409-2025)附录C中所属种类的质量标准要求。同时铬均符合《**海岸和海涂**综合调查简明规程》(1986年)中规定的生物质量标准。③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环境风险控制:
公众参与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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