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宇建筑****公司破产清算案
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本院已依法裁定受理**建宇建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我院决定于2026年8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在“**法院办案办公平台”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采取邀请随机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就该案公开选任管理人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院查明,****公司于2004年10月12日经**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登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李建成,持股比例 55%,认缴出资275万元;股东尹春香,持股比例 45%,认缴出资225万元。住所地为**省**市**区**路48号。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装潢设计、施工;园林设计及施工;广告设计制作、安装、发布;智能家居的研发及销售。
另查明,**市珠****经营部****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2025)湘0407民初1708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应向**市珠****经营部偿付75272.3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1586元,****公司还应向**市珠****经营部支付增值税款7406.17元、案件受理费 7406.17元。上述判决生效后,****公司未履行判决书载明的义务,**市珠****经营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公司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公司的财产,后****公司有可供执行的其他任何财产,故于2026年4月20日作出(2026)湘0407执134号之一执行裁定,裁定终结该次执行程序。****公司已形成有效决议,****法院申请执转破,并提交了破产清算申请书、资产负债表、职工安置预案等材料。
本案申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三级以上管理人机构,为便于工作开展,原则上住所地不在**市内的须有工作团队常驻**办公。
本案通过诉讼资产网报名【住所地不在**市内的机构,须将常驻**办公场所证明(PDF格式)发送到我院司法技术处工作邮箱(邮箱地址:****@163.com)】。经我处审核后,****法院办案办公平台邀请通过审核的报名机构随机摇号产生本案的中签管理人及备选管理人。
网上报名及接收邮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上午8:00。标书代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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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
联系及监督方式:
联系人:****管理处 电话****162
监督人:督 察 室 电话****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