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关于宁夏同心县青龙山西道梁二道山南段余庄子石灰岩矿项目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公示

审批
宁夏-吴忠-同心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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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时间 2026-08-17
发布机构 ****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县青龙**道梁****段余庄子石灰岩矿项目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公示
****关于****县青龙**道梁****段余庄子石灰岩矿项目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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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委托众旺达(宁****公司编制的《****县青龙**道梁****段余庄子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以下简称《报告表》),综合专家评审结果,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县韦州镇青龙**道梁****段,开采矿种为水泥灰岩、制碱灰岩。建设内容主要为露天采场、临时表土堆场及**道路。工业场地和办公生活区均依托“****年产600万吨绿色精品骨料生产线项目”已建设施。总投资为3174.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19.00万元,占总投资的13%。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建设性质、内容、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期通过采取移动式围栏、覆盖遮蔽、湿法作业、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和裸露土地面使用密目式防尘网等材料进行覆盖、对主要道路必须进行洒水加碎石、运输车辆及时冲洗等措施处理后,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或泼洒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年产600万吨绿色精品骨料生产线项目”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声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设备声级等措施处理后,需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剥离表土运至表土堆场进行暂存,用于后期土地复垦,堆存期间应对表土堆进行遮盖避免产生扬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穿孔爆破废气、开采废气、二次破碎废气、装卸废气、运输废气、临时表土堆场废气。穿孔废气经液压潜孔钻机自带收尘装置收集后处理;爆破废气采取爆破前对覆盖层洒水、爆破后对爆堆洒水等措施,减少爆破扬尘;开采废气采用洒水车及多功能雾炮抑尘车定点喷洒降尘,降低开采扬尘;二次破碎废气、装卸废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减少废气产生;运输废气通过采取矿山道路路面铺设碎石、路面洒水降尘、车辆轮胎清洗、篷布遮盖、限制车速等措施后,有效降低运输扬尘;临时表土堆场废气通过设置围挡、压实、出入车辆冲洗、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临时表土堆场扬尘产生。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截水沟收集的雨水及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截水沟收集的雨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利用、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年产600万吨绿色精品骨料生产线项目”生活区污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声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通过源头控制、合理布局、对强噪声设备采用安装隔音、加强维护保养、控制爆破次数和爆破时间等措施处理,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剥离夹石及围岩、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渣、废矿物油及生活垃圾。剥离表土用于已开采完成平台的植被恢复覆土,多余的表土运至项目临时表土堆场后期回填采坑并用于矿山复垦;剥离夹石及围岩全部外售周边水泥厂综合利用;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堆置于临时表土堆场;废润滑油由检修单位暂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本审查意见只对本《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性质、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审查意见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五、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市******执法大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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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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