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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2026-08-19
****分局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6万套二氧化碳吸收器生产线 | 小**镇翠光岩定埠村****公司厂区内 | **** | ****位于小**镇翠光岩定埠村****公司厂区内,企业成立至今仅从事设备的销售活动。现企业拟租赁****公司10亩工业用地,租用厂房面积7000平方米,主要购置制片设备机组、提取釜、蒸发器、制氮机、空气压缩机、环境试验舱等设备,建设年产6万套二氧化碳吸收器生产线。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一、废气:不凝气、储罐呼吸口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二、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公司****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公司的生产工艺(混凝土搅拌工序),不外排;三、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室内,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车间出入口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尽可能保持关闭。四、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分子筛、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桶、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废活性炭再生处理单位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6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937
通讯地址:**县东华街道伯珍路18****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