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为2026年9月至2027年7月。合同一学年一签。第一学年结束后,学校组织开展课程满意度调查,综合满意度达90%以上的机构,秉持双方自愿**原则可续签下一学年合同。
在服务期限内,如出现以下情形,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机构须无条件接受:
(一)满意度未达标的;
(二)服务期间存在违约、违规行为的;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或管理要求的。
二、遴选原则
(一)科学育人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规律,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公益属性原则。学校课后服务具有公益属性,符合资质的社会机构及专业人才进入校园提供课后服务也须遵循公益性原则。
(三)自由申报原则。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机构及****学校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四)动态管理原则。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资质失效、教学质量差、违规招生、年度评估不合格机构一律清退。
三、遴选要求
(一)办学资质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2.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组织),且已完成校外培训机构备案并持有有效备案证明;同时须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开展非学科类培训的有效办学许可证;
3. 已纳****教体局课后服务机构白名单的机构优先评审;
4. 拥有 3 ****小学课后服务实操经验,且具备完整的标准化课程体系与稳定的师资储备;
5. 近三年机构年度年检全部合格,且无行政处罚、失信、违规办学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师资配置
1. 所有教学、管理人员须完成无犯罪记录核查,无侵害未成年人相关违法记录,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要求;
2. 授课教师/教练须持有对应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证、行业专项教练证书或官方培训合格证明;
3. 全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精神类疾病,品行端正,****小学教育管理规范;
4. 具备****小学生课堂组织能力,****学校日常管理。
5.课程内容要求
(1) 仅限非学科类课程,分为体育、艺术、科技、综合实践四大类别;
(2****小学各年龄段学生,并完整配套教学大纲、课时安排及教学材料;
(3)所有培训材料须符合《****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内容积极正向。
6.配套增值要求
申报机构可结合自身特色,****学校提供校级特色拓展课程、成果展演、赛事活动支持。
四、申报流程
(一)材料准备(要求:所有材料依次整理并装订成册)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可以自主提出申请,根据服务机构遴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承诺书:
不装订,单独打印;
(2)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备案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办需附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4****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
(5)授课教师资质证明:教师资格证、****协会颁发的从业资格证(艺术类、科学类)、教练证或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体育类)等;
(6)机构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无行政处罚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7)请登录“**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基础教育--校外培训黑白名单”,查询遴选机构是否在白名单内,标注出机构且打印该页作为佐证材料。
(8)完整服务方案:特色课程体系、课堂安全应急预案、耗材收费明细(如无耗材请明确注明)、课后配套服务保障措施;
(9)其他证明材料:如机构业绩、学员规模、近3年同类服务合同复印件、获奖经历等。
五、材料提交
材料递交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于2026年8月22日17:00前将材料递交至****(**路535号)门卫室,学校将根据审核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机构进校宣讲,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予退还。逾期递交或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六、推介会宣讲
1. 宣讲人:机构负责人
2. 地点:****小学综合室
3.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宣讲内容:入围机构须面向家长代表进行课程推介,各机构准备3—5分钟的PPT讲稿,介绍课程特色与教学内容(介绍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
七、审核与遴选
****委员会由学校行政、各学科教师代表、学校家委共同组成。本着自愿的原则,有意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课后服务管理组将向师生、家长公布遴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再签订**协议。
八、考核评估及退出机制
(一)开展质量评估考核机制。
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日常监督,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常态化管理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学校对培训机构及项目的质量评估,学生、教师、家长等对培训机构及项目的课程质量、教师师德师风、满意度测评等。评估满意率结果低于80%的机构退出课后服务。
(二)退出机制
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合同,并依法追究机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机构自行承担:
1.提供虚假资质或通过挂靠取得资质的;
2.机构主体清算、注销或相关资质被主管部门吊销的;
3.服务出现****学校认定或有关部门认定)的;
4.恶意在校招揽生源的;
5.发生家长、学生、****学校、学生、家长发生争执事件的;
6.私自带领学生****学校申请报备的;
7.擅自调整上课时长、缩减教学内容、随意更换授课教师且未提前报备校方的;
8.违规向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以外的额外费用(如材料费、集训费、竞赛报名费等);
9.其他违反课后服务**协议、教育行业管理规定、上级教育部门政策要求的行为。
九、其他相关事宜
****学校不接受联合体第三方社会机构进入,第三****学校签订校内课后服务协议,不得转包、分包。
(二)若后期选课实际人数未达开班人数,根据实际情况可取消该课程项目。
(三)本次遴选工作本着自愿原则,参与课后服务遴选的培训机构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