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9369
地 址:****中心行政审批科(**市**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元明粉综合利用项目
**市**区谢家镇
****
四****研究院
项目选址于**市**区谢家镇,在****现有厂区内对现有30万吨/年元明粉生产系统进行改建,对产品进行升级调整,调整元明粉蒸发单元,配套元明粉综合利用相关装置,建设4万吨/年硫酸钾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结构调整为元明粉21.94万吨/年、硫酸钾4万吨/年、副产氯化钠2.5万吨/年,合计产品产能28.44万吨/年。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000万元,环保投资约220万元。
1.废水:蒸汽冷凝水收集后作为工艺补充用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矿山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回用于矿井,不外排。
2.废气:项目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硫酸钾干燥废气、包装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氯化钠干燥废气、包装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离心机、干燥机、各类输送机、各类风机、泵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机油及机油桶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产线收尘灰回用于生产。一般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化粪池污泥作为农肥利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