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高纯石英砂精加工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即将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现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高纯石英砂精加工项目位于**省****农场银塘路537号,由****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租赁****公司厂区内现有厂房及空地共计5100m2(其中已建1#厂房2800m2,空地2300m2),建设高纯石英砂精加工。项目规划总生产规模为年产4N级高纯石英砂20000t及5N级高纯石英砂1500t,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利用已建1#厂房(2800m2),建设半自动化高纯石英砂精加工生产线,年产4N级高纯石英砂20000t;二期工程在空地(2300m2)**2#厂房,建设超高纯石英砂生产线,年产5N级高纯石英砂1500t。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高纯石英砂精加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可行,项目建设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较大的环境容量,在采取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将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现场调查、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本项目选址于**省****农场银塘路537号
联系电话:139****793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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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