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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你们关于中外**办学项目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请示收悉,根据《****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办高中阶段中外**办学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31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同意你们中外**办学项目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现批复如下:
一、****、****中学、****中学、****中学、****中学、****中学、郑****中学、**中学等8所学校中美高中教育项目学费标准40000元/生/学年。
二、****、****中学、****中学、****中学等4所学校中加高中教育项目学费标准36000元/生/学年。
三、****中学中美高中教育项目学费标准37000元/生/学年、中德高中教育项目学费标准30000元/生/学年。
四、郑****中学中澳高中教育项目学费标准36000元/生/学年、中新**实验班学费标准150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春季学期结束,期满前3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你们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委员会 ****教育局 ****财政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