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标题: | [批前公示]关于《******市**黑臭水体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6-08-18 | 发布日期: | 2026-08-18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市**黑臭水体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行政审批局****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8-****252
电子邮箱:****@126.com
地 址:****中心****分局窗口
联系人:王小飞
2026年8月11日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市**黑臭水体修复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市主**,总投资16016.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万元,建设内容为**沟箱涵整治工程、溢流排口改造工程和生态补水工程等。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防治: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小区或公用设施处理,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运营期,调蓄池尾水经地埋式尾水处理设施处理,应满足《城镇初期雨水处理设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T5328-2025)中相关标准,排回原河道。
2、废气防治: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实心围挡、防尘网、洒水设备、车辆进出冲洗等,散装物料、建筑垃圾车辆覆盖防尘布,应满足《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相关标准要求。清淤臭气经抽排风措施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及时外运等,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地埋式尾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经加盖密闭收集、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厂区规划合理布置,采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施工期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防治: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进行清运处理。
5、施工结束后,落实各项生态恢复、补偿措施,有效降低生态环境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6年7月17日在**市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