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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针对本项目询价公告,现就供应商提出的疑问统一答疑澄清。本答疑文件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询价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与原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未涉及内容按原询价文件执行。
一、答疑问题及答复
问题1:供应商资格要求
答复: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或资质证书包含无人机航拍、测绘地理信息、摄影测量与遥感、历史卫星地图等相关业务。
问题2:每年工作量大概多少
答复:根据采购方要求,对**市河湖水域开展无人机巡查,每年巡查300公里左右。
问题3: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本询价项目
答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报价截止时间更正标书代写
因本次答疑内容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原询价通知书中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17:00”予以作废。现调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17:00。递交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