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验收时需开启设备,观察 96 支灯管的点亮率,应为 100%。检查灯管在套管内的居中情况,避免灯管与石英套管内壁发生物理接触产生热点。顶部设置观察窗,设备其余表面不得泄漏任何紫外光。
3、包装: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JB/T 7613-2013电力电容器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不合理装卸,暴露于恶劣环境,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如因卖方原因产品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安装时应注意规范性、安全性,若因安装人员操作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出卖方应全部承担。
4、维修:若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响应到场,1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经卖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退货并追卖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买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卖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买方负担。
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买卖双方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双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更换或退货的依据;如果非卖方原因也非买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卖方自负;如果由于买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买方自负。
3.如双方代表在**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商检。有资质的商检机构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其他及送货地址
1.报价包含内容:产品报价为含税单价,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前的安全保护措施、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指导、质保期服务(自实际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2.卖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须注明税率,且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实际相符。
3.卖方负责承担装卸、安装、调试过程中一切风险,装卸、安装、调试过程中,若造成买方、卖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卖方全部负责。
4.买方需根据项目图纸要求,自行编制清单明细(报价单内有样表),并注明用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厂牌(备注列填写)等,加盖骑缝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5.报价有效期为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3日下午03:00。
6.送货地址:****市高新区崇文大道与东二环交叉口东南附近。
7.联系电话:176 6041 1666。
8.报价单请发送至邮箱:****@qq.com。报价单为多页时,需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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