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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道S272肇珠线睦洲至南镇段(K133+900~K137+885)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第九条,“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并取得批准手续”。本项目需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否 | ||
| 其他 |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无 | ||
| 本项目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水土保持方案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止。 | ||
| 0.0%下浮率 至 5.0%下浮率 | ||
| 报总价。经区财政局审核,最高限价为132750元。 | ||
| 否 | ||
| 否 | ||
| 2026-08-21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