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中心拟对《****公司齿轮、紧固件、离合套等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中心。
联系电话:0557-****370
联系地址:**市鞋城五路508****管委会527室
项目名称:****公司齿轮、紧固件、离合套等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金泰路与**路交叉口西北侧2号地
评价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开发区金泰路与**路交叉口西北侧2号地建****公司齿轮、紧固件、离合套等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二期),在现有厂区内新增抛丸、热处理、机加工等生产设备,二期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0万套齿轮、300万套紧固件、300万套离合套的生产能力。全厂可实现年产500吨金属结构件、1000万套齿轮、300万套紧固件、300万套离合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表4中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中的三级排****处理厂接管要求;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3类标准;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开发区****科技局出具的备案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环境局****中心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