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县赵井闸除险加固工程财务审计工作,现公开征集该项目财务审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县赵井闸除险加****水利局《关于**县赵井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水【2024】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建设内容:拆除重建赵井闸1座,工程规模为中型,设计除涝流量为124m3/s,设计排洪流量为208m3/s。具体包括拆除赵井闸,**闸室,上下游连接段、启闭机房、桥头堡、引桥及两岸连接段提防、闸门及启闭设备、电器及信息化设备等。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1903.08万元。****事务所收费标准皖价服〔2010〕194号文标准,财务审计服务费约1.6万元。
二、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水利工程财务审计(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项目。
4、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n)、“信用**”(http://credit.****.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6)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财务状况声明函、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财务审计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审计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财务审计需求
本次财务审计内容为对**县赵井闸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投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进行财务审计,并与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财务审计全部工作并提交合格财务审计报告。
四、控制价:0.8万元。
五、报价方式
报价函须密封,财务审计机构服务费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各财务审计机构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项成本支出及潜在风险,在确定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收取本通知规定以外的费用。
六、流程及确定方式
本次财务审计机构选定由招标人根据相关法律****小组。
1、资格审查: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首先对参与报价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报价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参与财务审计机构的报价进行审查;
3、确定方式: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其他: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5日16时前将报价函采用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水利局三楼会议室(地址:**县奇石大道与薄山路交叉口)。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7-****191
监督人:****水利局 联系电话:055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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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