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国家发****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329号)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拟委托第三方开展价格成本监审工作,邀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审计等专业机构对本次成本监审进行书面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监审项目
县内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13家单位,2023-2025三个年度)
二、工作要求
(一)受托机构依法、客观公正地提供和分析有关数据,工作过程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向外泄露任何工作中获取的相关信息。
(二)项目工作组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至少包括1名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注册会计师。
(三)成本监审工作按照监审单位要求的进度进行,成本监审项目于2026年9月底前完成。
(四)监审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向****提交监审报告,并对出具的《成本监审报告》承担相应责任;实施监审工作****改革局监督评估。
三、资格条件
(一)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管理****事务所执业资格。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年检合格,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四)近三年来参加****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并有丰富的审计经验。
四、应提供的申请资料
(一)书面申请。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合格的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提交有效报价单。(具体见附件1)
(四)近三年内在经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声明的承诺书。(具体见附件2)
五、第三方报价要求
(一)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为服务期间发生的全部服务费用。
(二)报价表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附需提供资料于2026年8月24日前通过邮寄或送达方式报名,报价函封口处密封,右上角注明“成本监审报价”字样,逾时未报价者视为自愿放弃。报价无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企业公章的无效,亦视为自愿放弃。
(三)确定申请机构后,由申请机构和委托监审方(****)签订《成本审核业务约定书》,并约定其他事项。
(四)对提交资料不全或提交的资料不合格的,一律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402****中心B区)
送达地址:****402****中心B区)
联系方式:0851—****8590
附件:1.报价单.doc
2.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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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