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监局)的委托,对2026年8月微生物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2026年8月微生物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61331.5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15198.35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价 (元) |
最高限价 (元) |
备注 |
| 2026年8月微生物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1 |
项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461331.50 |
415198.35 |
最高限价为预算金额下浮10%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按****控制中心(市****执法局)需求供货,在接****控制中心(市****执法局)通知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所投产品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要登记表),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登记凭证;
5.2 经营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5.3 生产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5.4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项目所投危险化学试剂品类;投标人不具备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可委托第三方运输,投标文件提供承运单位全套危运资质复印件,并出具书面承诺:中标后3日内签订正式运输**协议,协议及承运企业资质报招标人备案,承运资质须覆盖上述全部危化品类。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红都大道嘉福尚江尊品二期
方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即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及方式邮箱号等信息后,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响应截止、开标时间:2026年8月25日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区红都大道嘉福尚江尊品二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方式: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需求、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2、本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等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响应保证金:根据《****财政局关于加强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3〕14 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5.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监局)
地址:**市**区章**大道6号
电话:0797-****713
联系人: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红都大道嘉福尚江尊品二期二楼
电话:183****2946
联系人:王先生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