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6年8月19****环境局对3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19-****9926
通讯地址:********审批局****环境局窗口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环境局关于至微新能****公司硅碳负极材料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6]77号
2026年8月19日
2
****环境局关于******公司动力电池正、负极柱及锂电池铆钉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6]78号
3
****环境局关于****公司绿色杀虫抗体****中心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6]79号
常溧环审〔2026〕77号-至微新能****公司硅碳负极材料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常溧环审〔2026〕78号-******公司动力电池正、负极柱及锂电池铆钉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常溧环审〔2026〕79号-****公司绿色杀虫抗体****中心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