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依托华达通的技术力量和大**石化区的区位、**优势,拟在**大**石化工业区规划**东路以东、规划**南路以北地块投资建设“****绿色新材料与清洁能源一体化项目(一期)”。
本项目以码头船运液氨为原料,分两期实施建设;厂区总占地面积为50693平方米。本次评价的一期项目为建设0.5万吨/年高纯氨,0.5万吨/年电子级氨水,1万吨/年试剂级氨水,10万吨/年工业氨水等装置以及全厂公用工程、储运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并分装外售液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与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网络链接查看《****绿色新材料与清洁能源一体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
链接: https://pan.**.com/s/1SemudgQ-A1xKm7VCguEwIw
提取码: hdt1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至建设单位或者编制单位处查阅(查阅时间:公示期内的9:00-11:30,14:00-17:30)。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附近的敏感目标,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并填写好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提交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7902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市****政府服务中心A118室。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编制单位:**智环****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0-****7902
电子邮箱:****553955 @qq.com
联系地址:**省**市**区**中路363号5楼
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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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